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0期)

来源: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食品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点击数:

近期,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类食品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林松日用百货店销售的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11月15日)

附件2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11月15日)

附件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11月15日)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6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