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叶城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叶城县水利局 作者:叶城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现向社会公布我县调整后的山区河道管理县、乡和村级责任人、防汛抗洪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叶城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叶城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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