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叶城县酒店业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叶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叶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点击数:

为提升我县商务办公、旅游接待能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文旅产业和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现就支持叶城县酒店业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范围

1.2024年以后在叶城县境内投资新建,建设标准达到四星级以上水平,并且引进国内外中高端品牌的酒店。

2.2024年以前建成,能够进行提档升级,引进国内外中高端品牌运营,经酒店专班审核通过、符合支持要求的酒店。

二、支持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2024年以后新建的中高端品牌酒店,按照四星级饭店以上标准建设、符合我县功能定位、满足我县市场需求的酒店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的5%给予奖励,单个酒店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2.知名品牌引进补助。①对新引进入驻叶城的知名品牌酒店达到高端(准五星)及以上,经酒店专班认定评审通过的,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200万元补贴;对新引进入驻叶城的知名品牌酒店达到中高端品牌酒店(四星级),经酒店专家认定评审通过的,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100万元补贴。

②对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③对通过改造升级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以上三条只能享受一条政策,不可重复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3.城市配套建设补助。对四星级以上的酒店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依法依规全额缴纳,建设完成验收后,县财政按照全额返还作为酒店外规划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专用经费。

4.装修补助。对四星级以上酒店项目软装部分(具体是指酒店装修中家具、布艺、灯具、装饰品等可移动、随时更换的装饰和陈设)投资给予补助。四星级酒店项目给予40%补贴,五星级酒店项目给予50%补贴,封顶补贴500万元。

5.双回路电源配套支持。对四星级以上酒店项目所需双回路供电电源,由政府相关部门完善配套建设。

6.土地价格优惠支持。对四星级酒店项目采取公开出让土地供地,由县财政统筹奖补,酒店用地按照除去最低土地基准价以外部分资金奖励;对五星级酒店项目,采取公开出让土地供地,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用地政策执行招拍挂程序、缴纳土地价款。由县财政统筹奖补,酒店用地全额资金奖励返。

7.水电气暖价格支持。对四星级以上酒店项目用水、用电、用气、取暖依规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后,县财政统筹按照居民收费标准保留,其余部分返还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8.商业开发用地支持。对2024年新建四星级以上酒店项目在叶城建成运营后,有意愿在叶城县域内再开展商业开发的,依法依规取得商住土地招拍挂后,项目摘牌后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以最低土地基准价为基础给予优惠。

9.其他政策支持。支持将政府重大会议、客商接待、推介等官方活动事宜举办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向项目所建酒店倾斜。

三、相关要求

1.申报程序。酒店专班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按照关于支持酒店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将资金拨付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由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费及审计费从该专项资金中支付。

2.项目审核。项目由成立的酒店专班审核,一般情况下,提出资助申请的企业,每年在5月、10月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酒店专班。酒店专班收齐材料后,组织审核工作。

3.资金拨付。资金拨付进度按照40%、30%、30%进行拨付。项目主体封顶并经核验后一个月内兑现40%,项目试运营1个月后兑现30%,正式运营6个月后兑现30%。

4.资金保障。奖补资金来源为上海援疆资金和财政资金,由酒店专班申报统筹使用。

5.其他。本政策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叶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叶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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