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体工商户工作指引>的通知》新市监信〔2024〕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叶城县虎威汽车修理店等1887户个体工商户存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报行为。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1887户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报行为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经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核委员会议研究一致通过,拟对上述1887户个体工商户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予以公告,请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30日内到注册登记窗口主动移除异常名录或者自主注销,否则本单位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吊销,望周知。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喀叶市监听告〔2024〕3号
叶城县虎威汽车修理店(1-1)、叶城县彩艺摄影扩印服务店(1-2)、叶城县约会米粉店(1-3)、叶城县笑影裁缝店(1-4)、叶城县平常心综合零售商店(1-5)、叶城县平常心综合零售商店(1-5)、叶城县味浓和麻辣串店(1-6)、叶城县天天开心快餐服务餐厅(1-7)、叶城县衣饰缘服装店(1-8)、叶城县甜味鸡肉卷饼特色美食(1-9)、叶城县辣子老爷米粉店(1-10)、叶城县佳彬便利店(1-11)、叶城县温光汽车维修店(1-12)、叶城县面面香馕房(1-13)、叶城县品吉香牛肉面馆(1-14)、叶城县面香源烤包子店(1-15)、叶城县永思饮料批发部(1-16)、叶城县幸福美满百货商店(1-17)、叶城县得胜服务中心(1-18)、叶城县美思惠日用百货店(1-19)、叶城县芊芊美身体护理中心(1-20)等1887户个体工商户(详细名单见附件);以上1887户个体工商户(详细名单见附件)涉嫌个体工商户因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本局执法人员调查,叶城县虎威汽车修理店等1887家个体工商户因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登记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上述1887户个体工商户(详细名单见附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雪玲、米日姑丽·亚森联系电话:0998-7227591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