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叶城县2024年第四季度)

来源:生态环境局叶城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点击数: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第四季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一般监管对象5家,重点监管对象3家,特殊监管对象1家,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一、事前公开

公开内容:《2024年第四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含抽查事项、工作计划)。(附件1)

公开时间:现场抽查工作开展前

二、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及抽查人员情况。(详见表1和表2)

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

2024年第四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喀什地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小彬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叶城县分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霍喜荣 叶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成  员:叶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叶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

(一)2024年第一季度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2024年1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确保本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第四个工作日前完成第四季度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场环境监察报告、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等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检查资料归档工作。并于第四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二)2024年第二季度

2024年4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二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二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三)2024年第三季度

2024年7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三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四)2024年第四季度

2024年10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四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表1 2024年第四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序号

检查地区

检查对象名称

检查对象类型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备注

1

喀什地区叶城县

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分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大气污染防治抽查

2024-12-13

未发现问题

2

喀什地区叶城县

喀什盛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对象

大气污染防治抽查

2024-12-13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3

喀什地区叶城县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叶城分公司(叶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特殊监管对象

水污染防治抽查

2024-11-18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4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县金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危险废物管理抽查

2024-11-18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该改正

5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金源矿业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对象

大气污染防治抽查

2024-11-14

未发现问题

6

喀什地区叶城县

新疆宝隆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对象

大气污染防治抽查

2024-10-21

未发现问题

7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县萨尔达尔食品有限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大气污染防治抽查

2024-10-21

未发现问题

8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县名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危险废物管理抽查

2024-10-19

未发现问题

9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县临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大气污染防治抽查

2024-10-16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填报说明:

1.检查对象类型: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事项:依据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

3.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

表2 2024年第四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检查人员

所在单位

科室

职务

执法证号

检查时间

1

霍喜荣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叶城县分局

执法大队大队长

31100715003

2024101-1231

2

高冬梅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叶城县分局

执法大队干部

31100715007

2024101-1231

3

陈朝亮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叶城县分局

执法大队干部

31100715005

20241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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