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现将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内容和投诉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监督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监督重点
(一)执法不公正问题。主要包括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同案异罚、一案多罚;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越权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不作为问题。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该执行的不执行,执行打折扣;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四)执法不廉洁问题。主要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五)执法不文明问题。主要包括设置门槛,刁难群众;办事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998-5797689,来信来访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司法局(叶城县育才路行政审批局四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844900。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 1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 10:00至14:00,15:30至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属于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受理的范围。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并在来信来电时备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