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外地客商来叶投资接待工作,使接待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接待工作质效,促成招商项目落地。根据《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喀署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招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叶城县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增强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对办法草案进行公示,热切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起至7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1318812490@qq.com
2、联系电话:0998-7228660(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附件:《叶城县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叶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