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叶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7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
叶城县育才路审批局五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一)听证项目:叶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听证。
(二)主要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停车场、停车泊位的供需矛盾日趋严重,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同时也造成交通堵塞、消防通道阻塞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4号)、《喀什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领域改革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四、成本审核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叶城县昆仑市政公共设施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实地核实、取证、审核的基础上,核定年停放总时间为292.01万小时,核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总成本为267.81万元,核定单位服务成本为0.92元/小时·辆。
五、听证方案
为规范叶城县机动车停放秩序,缓解叶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供需矛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参照周边县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经综合考量,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定价方案如下:
1.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第一个小时按2元/小时·辆收取,随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机动车停放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实行昼夜24小时最高限额管理制度:即昼夜24小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元/辆。
3.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参照此标准执行。
六、听证组织人
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听证会参加人(28人)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28名,由以下方面人员组成:
1.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
2.政府部门、经营单位代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11名)
3.消费者参加人(15名)
(二)旁听人员(1名)、纪委监委人员(1名)。详见《叶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览表》。
八、新闻媒体
叶城县融媒体中心、叶城县网信办
九、会议监督部门
叶城县纪委监委
十、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咨询电话:15309985125
联系人:全女士
特此公告。
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7日
叶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
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览表
人员类别单位职务人数备注
听证人员县人民政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员记录员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员工作人员
新疆中铭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价格鉴证师成本监审人员
参加人员人大代表 1
政协委员 1
消费者代表 15
企业代表 1
司法局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1
住建局 1
税务局 1
政法委 1
财政局 1
宣传部 1
交警大队 1
交通运输局 1
审计局 1
旁听人员旁听人员
新闻媒体融媒体中心(带设备记者)1
网信办 1
纪检人员县纪检委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