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矿采示字〔2023〕17号 新疆叶城县洛克乡21-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来源:叶城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叶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点击数: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喀什地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喀矿采告字〔2023〕17号)程序,现将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叶城县自然资源局

住址:叶城县喀格勒克镇团结东路03院

二、交易平台

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昆仑农批市场内西侧

三、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住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58号新疆科学大厦第一幢4层2号

四、成交时间:2024年1月4日

五、成交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矿种矿区拐点坐标

(CGCS2000)矿区面积

(km2)出让年限(年)开采标高(米)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成交金额(人民币:万元)竞得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竞得人注册地址备注

新疆叶城县洛克乡21-1号建筑用砂矿建筑用砂矿J1,4181048.51,26473250.18

J2,4181967.30,26473901.00J3,4181498.58,26474626.63J4,4180897.87,26474256.08

J5,4180939.77,26474188.97

J6,4180583.24,26473912.370.9827.161425-14102137.114752.11叶城县德胜建材有限公司张永和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零公里业园区纬五路01院

六、出让结果

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9日止)

八、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至出让人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挂牌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准予办理采矿权登记。

出让人联系人:米吉提先生

咨询电话:13209077555

交易平台联系人:盘国庆 

联系电话:0998-5885151

代理机构联系人:茹柯耶女士

联系电话:15686267005  

叶城县自然资源局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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