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各相关单位、全县各族人民群众:
2021年12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发生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20人获救、2人遇难;12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一废弃金矿因盗采活动造成6人遇难,反映出在当前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和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抬头,由此引发的事故风险增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案件教训,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公告如下: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凡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合法持证矿山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活动,不得越层越界开采,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证照不全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经营的均属私采滥挖,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1.对持证矿山越层越界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顿。公安部门停供火工品,电力部门停供生产用电,自然资源部门,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非法盗采组织者,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按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从重严惩。
3.参与非法开采活动的务工人员,不受法律保护,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参与非法开采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法开采提供火工品,一经查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罪论处,并处罚金。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法开采提供生产、运输工具和电力设施,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法开采提供场地储存矿产品,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外,并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0998-728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