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特困人员资格行政确认
事项办理部门(单位)名称:叶城县民政局
办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部新修订“特困人员认定颁发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方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之后村(社区)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批的次月开始享受特困人员相关的政策。
办理地点:村(社区)
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办理流程图:
投诉(咨询)电话:0998-5799602,0998-5799238,0998-579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