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保障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叶城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全县35家定点医疗机构集体签订《2025年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37家零售药店集体签订《2025年喀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现将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协议签订后以下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将为广大群众提供协议范畴内的各项医保服务。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县医保局举报电话:0998-7297339
监督举报电话纪委监委第三纪检派驻组:0998-7291126
叶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