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桂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辜永亮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智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布左拉·库尔班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姚新利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阿布拉·吐尔逊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宏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赵新明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副主任;
彭博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周建伟同志任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刘佳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阿依努尔·买买提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1年);
张威祯同志任县第一小学校长(试用期1年);
黄艳同志任县第四小学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申勇同志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去鱼尚东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雷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宇宙同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周清同志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侯青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秦建新同志县第一小学校长职务,退出县委管理权限,转为普通教师,执行现专业技术工资待遇;
免去殷照江同志县第六小学副校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对外公布)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