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唐俊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斌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玉努司江·麦海提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副主任职务;
陆萍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淑红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永胜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万瑞昆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李业斌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招商发展中心副主任(转为事业编,明确为管理岗八级);
吴代兵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招商发展中心副主任;
牛亚兵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财务中心副主任(转为事业编,明确为管理岗八级);
努尔麦麦提·吐尔地同志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
刘利柱同志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
延长余林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至2025年4月;
叶人宾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刘江海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沈丽丽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免去县扶贫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沙吉旦·吐鲁洪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宋建华同志再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海玲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艾合塔尔·阿不都卡地尔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1年);
韩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买买提艾力·吐尔地同志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赵彦强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转为事业编,明确为管理岗八级)(试用期1年);
努尔比叶木·阿布都赛麦提同志任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周秋萍同志任县动物卫生服务站站长(转为参公编)(试用期1年);
木拉提·木塔力甫同志任县维吾尔医医院院长,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蕾同志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陈欢欢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玉元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转为管理岗,明确为管理岗8级)(试用期1年);
邹少少同志任县阿克塔什农场场长(试用期1年);
秦刚刚同志任县阿克塔什农场副场长(试用期1年);
免去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同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阿布都热西提·阿布来提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崔莹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阿不都外力·吾守尔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职务;
免去艾克热木·玉苏甫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职务;
免去买买提亚森·吾斯曼同志第八教培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木克热木·吐地买提同志县地方病防治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谢东同志县动物卫生服务站站长职务,同意提前退休;
免去康海兵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耿文政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不再主持行政工作;
免去段小龙同志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荣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对外公布)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