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393151/2024-01057 公开信息来源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11-10 文号 叶政发〔2024〕2号
信息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叶政发〔2024〕2号 关于调整叶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0日 点击数: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如下:

一、代理县长

马尔旦 主持政府全盘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二、副县长

向明清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工业经济(叶城工业园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城市经济、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含粮食和物资储备、以工代赈、营商环境、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国防动员、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自贸区喀什片区建设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根治欠薪)、“放管服”改革、外事、招商引资、自然资源、财政、税务、统计、审计、民营企业服务管理、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机关事务、基层减负、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金融监管、保险、对口援疆等方面工作。

分管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办公室(含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政府督查室、干休所、政府采购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字化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事办公室、统计局、审计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兵团第三师叶城二牧场,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陈诗 负责科技(科协)、残疾人事业、上海对口援叶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向明清同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县科学和技术局、科协、残疾人联合会、对口援疆协调服务中心。

李亚敏 负责教育(语言文字工作)、文化旅游合作交流、文物、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武部、驻叶部队和武警,工会、团委、妇联,融媒体中心。

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热西提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节水型社会创建)、畜牧、林草、气象、防汛抗旱、自然灾害救济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畜牧园区管委会。

联系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气象局。

沙迪克江·沙吾提 负责安全生产(含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民政(老龄工作)、司法、信访、民族宗教、民族团结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消防救援大队。

秦辉 负责供销、招商局集团对口援叶等方面工作。协助向明清同志负责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供销社。

联系喀什地区烟草专卖局叶城分局。

李桂军 负责公安、国家安全(边境安全)、边界事务协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边境管理大队和国家安全局。

曾辉 负责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市场开发、电力、邮政、通讯等工作。协助向明清同志负责国资国企、商贸流通、城乡规划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分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

联系新藏公路新疆段执法支队、武警三支队、叶城公路管理局、火车站、机场、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