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叶城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办公电话:0998-5792909
负责人:王春晓
叶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区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组织实施叶城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地方性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叶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审核接收安置工作;军队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参与配合做好招录退役士兵充实乡镇奉献基层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医疗、养老等细则;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六)负责叶城县范围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报送本县烈士评定的相关资料,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八)承担叶城县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叶城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