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5年1月委托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叶城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叶城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
3、建设性质
新建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排水管道总长12086米、新建中水库1座,有效库容25万/m3;新建中水泵房1座;新建中水管道总长23464米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5、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95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援疆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喀什地区叶城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赵新明
电话:193992726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1211
联系人:蒋涛
联系电话:13699358559
电子信箱:46970370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