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叶城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行政区内南疆线普速铁路区段(K1668+773m-K1724+087m,K1692+815m-K1724+087m)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具体范围如下:
保护区范围内已压占农村宅基地依法保留,严禁重建扩建。
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依法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叶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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