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整治农机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牌办证、驾驶操作培训中存在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鼓励主动坦白自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举揭发范围
叶城县农机领域全体党员干部及职工,重点是县、乡分管农机工作的领导及农机领域各部门、农机培训机构、乡镇农机站、农机经销企业等所有领导及工作人员(含调离或者已经退休人员)。
二、检举揭发内容
1、对农机经销商恶意提高农业机械销售价,超额骗取农机购置补贴的行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未按照规定公开公示补贴信息,在补贴申请、发放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未及时或拖延提交申报材料,导致不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等问题。
3、通过倒卖补贴机具、虚签购机合同及协议、以小套大、减少或降低配置、一机多报、回购补贴机具、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等行为,套取购置补贴等问题;
4、人为拖延审核时间,导致农机补贴迟迟不发放,期间进行利益输送的问题;
5、在农机上牌、办证、审验期间故意“卡脖子”,向他人暗示或直接索要财物的问题;
6、帮助未在叶城县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办理农机补贴,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
7、公职人员假借他人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销售农业机械机具和收购报废农机的问题;
8、公职人员假借他人名义购买农业机械、机具,享受农机补贴,违规从事农业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9、在办理农机补贴事项中优亲厚友的问题;
10、在农业机械采购项目招投标中,选购劣质的农机具,以次充好,致使采购的农机具未取得实际效益,浪费项目资金以及违反采购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围标串标、大搞利益交换等违规操作的问题;
11、官商勾结,在报废农机收购领域大搞垄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强制收购报废农机,搞利益输送的问题;
12、农机经销商假借他人名义批量骗取农机购置补贴后,再对农机进行售卖的问题;
13、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在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的问题;
14、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符合条件的应补未补、不符合政策条件人员享受补贴的问题;
15、机具实际价格与开具发票价格不一致等虚开发票的问题;
16、农机购置补贴重复享受、冒领补贴问题;
17、在办理农机登记业务(注册、变更、转移等)、驾驶操作证业务(申领、换证和补证、注销和恢复等)以及驾驶操作考试中存在的“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18、农机培训机构收费不合理、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1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激励措施及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款账户
(一)激励措施
农机领域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2024年10月20日前,主动向叶城县纪委监委报告的视为主动自首,叶城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将视情节免予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对群众举报核查属实且未主动自首、未向叶城县纪委监委报告的以及拒不主动交代问题和投案自首的,县纪委监委一旦获悉问题线索,一律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共叶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银行账号:868020012010111127286
开户银行:叶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格勒克镇信用社
个人缴款备注“姓名+手机号”,提倡注明工作单位。单位集中缴款备注:“单位+联系人手机号”。
农机系统工作人员可向县纪委汇款账户存入收受的“好处费”、回扣的等值汇款。
四、检举揭发受理方式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挥好监督作用。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农机领域单位、工作人员及农机经销商、培训机构存在的上述问题向叶城县纪委监委、叶城县农业农村局提供问题线索、举报投诉和检举揭发。叶城县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和严肃处置,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此外,举报人不得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发现以诽谤、泄私愤、打击报复等为目的诬告中伤,一经查实,将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1.举报电话:叶城县纪委监委:0998-7291126
(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15292926970
2.网上举报:https://xinjiang.12388.gov.cn/kashi/bachuxian/
3.来信来访举报:叶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叶城县团结西路07号,邮编:844900)
4.邮箱举报:2608840850@qq.com
扫描下面二维码即可登录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叶城县纪委监委12388举报网站
叶城县纪委监委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