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县级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责任,更好服务宏观调控,有效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结合国务院、自治区、地区工作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叶城县县级应急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试行期两年)。
一、制订《叶城县县级应急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油安全战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坚持“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粮油工作方针,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全县安全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深化粮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油安全保障体系。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区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叶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地区行署关于《关于建立喀什地区应急成品粮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30号和《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65号文件要求,结合叶城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综合考虑维稳保供、人口规模、粮食生产、仓储条件、交通运输等因素,按照有利于调控、有利于存储、有利于轮换、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布局县级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和品种,建立和充实县级粮油储备,确保了全县在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市场的保供稳价。
二、为什么要制订《叶城县县级应急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答:建立应急成品粮储备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中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的重要体现。特别是新冠肺炎防疫特殊时期,认真总结粮油供应出现的短板和不足、健全管理方式,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的粮油安全意识,把保障粮油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
三、制订《叶城县县级应急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力争用2年时间,建立健全规模适需、制度完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同运作、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县级粮油储备管理体系,建立简约高效的粮油储备决策、执行、监督、应急机制,增强储备粮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风险、保供稳价、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能力。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区内粮油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筹考虑年度粮油消费需求、库存和政策性粮油销售等因素,科学引导粮油生产、储备和流通,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可全面加强粮油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促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叶城县县级应急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1、建立县级小麦原粮储备0.35万吨,委托县粮食收储企业(叶城县金穗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储备,并签订承储协议。平时由企业储存经营,关键时节保障用量,储备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2、建立县级成品粮(面粉)储备1000吨,委托叶城县塔克拉玛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储备,签订承储协议。平时由企业储存经营,保证应急供应,储备承储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3、建立县级成品粮(大米)储备400吨,委托叶城县柯仁达喜拉尔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储备,签订承储协议。平时由企业储存经营,特殊时节保证应急供应,储备承储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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